成立北京基金会需要的条件有什么?半岛体育- 半岛体育官方网站- APP下载
2025-08-25半岛体育,半岛体育官方网站,半岛体育APP下载
成立北京基金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,主要依据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和北京地方相关规定:
- 地方性基金会(北京):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,需为到账货币资金。
- 公募基金会: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(需经民政部或北京市民政局批准)。
- 名称需包含“基金会”字样,且不得与已登记的基金会重名(需预先核名)。
- 理事长、秘书长不得为同一人,且不得由现职国家工作人员兼任(特殊情况下需审批)。
- 理事长、秘书长等负责人需无犯罪记录,且不得为党政机关现职干部(需审批例外)。
- 需找到业务主管单位(如北京市教委、卫健委等)审查同意(直接登记试点领域的除外,如慈善类基金会可能直接向民政局申请)。
- 申请书、章程草案、验资报告、住所证明、理事/监事名单及身份证明、业务主管单位批文等。
- 北京对慈善组织有扶持政策,如“直接登记”试点(部分领域无需业务主管单位),需关注最新规定。
- 资金使用:原始基金需专项管理,支出比例需符合章程(非公募基金会每年支出不低于上年底基金余额的8%)。
- 异地活动:北京登记的基金会可在全国开展活动,但跨省设立分支机构需审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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